2011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考生笔试成绩已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网站查询。按照招考政策要求,拟于2011年10月31日开展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现就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范围、时间和地点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职位排序,按1:3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于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2日在省公安厅龙安宾馆进行。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四方圆里21号(省公安厅招待所)。
二、现场资格确认的顺序安排
1、2011年10月31日,对报考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含所辖县、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2011年11月1日,对报考牡丹江、鹤岗、双鸭山(含所辖县、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2011年11月2日,对报考七台河、黑河、大兴安岭、垦区公安局(含所辖县、区)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所带的有关证件
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携带的有关证件:包括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退役士兵还要携带复员证、学历证等相关材料。“项目生”要携带有关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认证书。上述材料除携带原件外,需备复印件一份上交。望考生按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资格确认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451-82696695